焦作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为年度奖,每年评审一次,评选不超过5家企业(组织),每家奖励100万元。主要授予在焦作市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
实施焦作市市长质量奖主要目的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相关要求,持续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质量经营能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我市城市转型、产业升级和农业高效发展步伐。
焦作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质监局质量科。申报的单位在启动申报工作后,可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由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评审组做出综合评价,提出候选名单,由评审委员会形成推荐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丁玉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