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抓反腐倡廉建设要做到“六问”:讲廉政道理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学懂弄清真信了;提廉政要求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了以身作则;抓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了“一岗双责”;督查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落实到位了没有;批评处理别人时,先问问自己是否有责任;出现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不是亲自协调推动处理了。
——摘自市委书记孙立坤在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桩腐败大案。党中央曾专门开会研究对刘、张的处理。会上,周恩来询问毛泽东的意见,毛泽东说出了两个字:“死刑。”周恩来又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毛泽东又说了两个字:“不准。”
刘青山、张子善都是身居高位要职、从战火硝烟中走过来的革命功臣,的确有人为他们讲情,毛泽东坚定地推动了对刘、张二犯的严惩。他说:“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
亲自协调推动处理重大案件,切实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的主心骨和领导核心作用,是一把手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责任。但确有个别一把手面对重大案件态度不端正,存在有案不查、查而不报、查多报少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
所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市委书记孙立坤在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也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见‘苍蝇’就拍,遇‘老虎’就打,无论涉及谁,不管职务有多高、贡献有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惩治。”
出现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不是亲自协调推动处理了。市委书记的提问言简意深,一语胜千言,像一记警钟,提醒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像一把尺子,量出了领导干部工作中的差距;像一座灯塔,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一把手亲自协调推动处理重大案件,意义不同凡响。一是显示直面问题、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发生重大案件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处理起来往往有不同意见,有的人习惯于家丑不外扬,第一反应是藏着掖着,能捂一时是一时;有的人好当老好人,总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时候,一把手亲自协调推动处理案件,可以统一思想、打消顾虑,极大地加快办案进程。
二是加大查办腐败案件的力度,对腐败分子攥紧拳头打出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在哪里?一是权与法的关系难以摆正,二是情与法的矛盾难以处理。但千难万难,一把手出马就不难,因为可以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协同作战,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依法惩处腐败分子。
一把手协调推动处理重大案件,根本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只有坚决查处腐败案件,以受到惩处的腐败分子为反面教材,才能引导党员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自由账,进而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