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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家风
让群众参与 受群众监督 请群众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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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群众参与 受群众监督 请群众评判

作者:□梁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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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涤荡万象新。从去年下半年起至今,两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次第开展,有效遏制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蔓延势头,带动了社会风气的整体好转。随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日益深入基层,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的重要性愈加凸显。

  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助推教育实践活动的宝贵资源与财富。广大党员干部在“身”离群众更近的同时,“心”也应与群众贴得更紧一些。教育实践活动中,吸纳群众广泛参与,有助于更准确地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同时,通过集思广益,广纳民智,也可以为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完善机制提供更多选择。

  改作风、革弊病,离不开群众的监督。切实祛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能“说一套,做一套”,更不能将改变作风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让群众监督活动开展,有利于防止活动中出现改弦易辙,防止台上台下“两个样”、发言行动“两张皮”的情况。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真正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终还得请群众评判。广大党员干部应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对“四风”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真正成为历史,用群众评价、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

  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是一个须臾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应当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避免改作风沦为“一阵风”,除积弊沦为“割韭菜”,尤需在与群众的高效互动中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办好更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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