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勋)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通知,焦作新区日前更名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优势区域先行探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决定将经过批准规划建设的复合型城市新区统一调整更名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焦作新区名列其中。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在下发的《省辖市城市新区管理机构更名的通知》中要求,将中共焦作新区工作委员会、焦作新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据悉,此次调整范围包括郑州、开封、洛阳、焦作、许昌、漯河等16个复合型城市新区。示范区的空间范围和功能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已经批复的总体方案执行,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一致。重点任务是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统筹推进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网络建设;统筹推进要素合理流动。发展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示范区功能区开发建设和村庄整治改造全面完成,城镇人口70%以上,二、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8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城乡有效衔接、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均衡配置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和谐,城乡协调发展优势更加凸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