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保聚焦 | 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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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认真贯彻《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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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孙建平)近日,市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以下简称《减排条例》),并对贯彻实施《减排条例》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减排条例》由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共同起草,于2013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共5章51条。这是我省地方环保法规建设上的一座丰碑,是污染减排监管法规的大突破,污染减排从此有法可依,有望改变“执法难”的尴尬局面。

  该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以污染减排为主线,着力推进碧水工程、蓝天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并以环境监管为保障,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减排条例》实施为契机,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生态补偿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和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政府减排主体责任,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定期进行考核,对未能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在95%以上。以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安全、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扎实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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