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马道洲、范佳佳)去年以来,沁阳市国税局积极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截至今年2月底,该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82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7户、小规模纳税人135户。“营改增”试点以来,该市“营改增”纳税人实现增值税较“营改增”前减少418万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进项税额抵扣1154万元。从减税效果看,试点纳税人及与其有业务往来的纳税人,均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我们广告公司属于文化创意行业,‘营改增’前,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半年下来就减轻税收负担5万多元。”该市某广告公司负责人告诉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