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类
(一)货物类
1.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5万元(含)以下或采购数量在10(含)台以下时,在入围供应商自主择优选择;5万元(不含)~30万元(不含)或采购数量在10(不含)台以上时,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印刷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脑显示器,UPS电源、电池,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摄影、摄像设备,电视机,冰箱和冰柜,空调机,LED显示屏,音响设备。
2.其他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单项(个、件、套)5000元或批量10000元以上。
3.汽车:属于省级协议供货车辆目录内的,实行省级协议供货;目录外的,实行集中采购。
(二)服务类
1.办公家具:30万元(不含)以下在入围供应商处实行询价采购。
2.公务印刷:30万元(不含)以下在定点供应商处实行询价采购。
二、非通用类
(一)货物类
1.建筑、装饰材料:单项(个、件、套)10000元或批量50000元以上。包括水泥,木材,金属材料,玻璃,其他建筑、装饰材料。
2.物资:单项(个、件、套)10000元或批量50000元以上。包括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粮食、糖、棉花等),燃料(冬季取暖用煤、油),其他物资。
3.专用材料:单项(个、件、套)5000元或批量10000元以上。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工具和仪器(指仪表、仪器等),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服装及劳保用品(包括执法部门统一制装,学生统一校服等),各类图书,学生用品,其他专用材料。
4.专用设备:单项(个、件、套)5000元或批量10000元以上。包括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电话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单项(个、件、套)5000元或批量10000元以上],发电设备,医疗设备、器械,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港口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设备,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档案、保密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电梯和起重机设备,炊事设备,锅炉,其他专用设备。
5.其他货物:单项(个、件、套)5000元或批量10000元以上。
(二)工程类:投资额在50000元以上的各类工程。
1.建筑物:包括公用房建设,住房建设,其他用房建设,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其他建筑设施建设。
2.环保、绿化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工程,荒山绿化,天然林保护,防沙工程。
3.农业、水利、防洪工程:包括河道疏浚工程,大坝、水库、闸门、泄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江河、湖泊治理工程。
4.港口工程。
5.公路、桥梁、涵洞等建设工程。
6.修缮、装饰工程。
7.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投资额在10000元以上)。
8.其他政府投资工程。
(三)服务类:服务金额在10000元以上。
1.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2.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3.维修:包括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建筑物,其他维修,交通工具的维修、维护和保障。
4.会议。
5.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