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保聚焦 | 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环保局开展春季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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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开展专项检查
防范“无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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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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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琦)为摸清电磁辐射设备的底数和现状,规范电磁辐射设备管理,市环保局结合去年自备高压输变电线路工程调查和我市实际情况,近日开展了电磁辐射设备专项大检查,以防范“无形”污染的发生,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移动通信基站和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检查的重点为移动通信基站和输变电设施使用单位对移动通信基站和输变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电磁辐射设备(设施)自查登记表,上报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部门配合市环保局,对使用单位上报的登记表内容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电压等级、发射功率、数量、建设地点、环保手续履行等情况,对上报数据和现场检查不符的,要查实情况,立即纠正,以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另外,2008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电磁辐射设备或项目,已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或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的,由省环保厅直接发放合格证;没有进行申报登记或环境保护验收的,由建设单位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发放合格证,对监测数据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要立即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关停。2008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电磁辐射设备或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的,直接发放合格证;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环评审批后发生重大变更而未重新办理环评手续的、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环保手续,环保手续齐全后发放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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