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参照省直部门作息时间调整情况,自5月4日起至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5时至18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