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民主路茂源装卸部:
本委受理卢卫国申请你单位要求支付工伤待遇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解劳仲案字(2014)第04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申请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政府七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科。
特此公告
焦作市解放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