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文静
道路塌陷、排水不畅通、供水、供气管道损坏……市政设施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甚至造成整个城市瘫痪。5月4日,记者在市政设施管理所采访时了解到,去年以来,该所共处理道路存在问题2016个,处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市政设施行为13起。
据了解,市政设施管理所有四个管理大队和一个督查大队,主要负责全市28条主干道的市政设施行政执法管理,同时对依附于城市道路的通信、供电、供气、供暖等设施依法进行监管。为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市政设施管理所在坚持长效管理机制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该所管理人员和督查人员坚持日巡查制度,每条路每座桥都安排专人巡视负责,要求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结果,形成有效监管机制;建立城市道路挖掘计划的预申报制度,针对施工道路不规范的现象,通知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提出要求,限期整改;走访燃气、水务等经常性破道施工的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管理标准。
“一个多月前,有市民反映位于丰收路锦祥花园附近的人行道外侧,出现6平方米的下水道盖板破损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根本找不到产权单位。”该所所长王慧芳说,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工作人员经过一个月的走访,最后通过协调一个建筑公司对损坏盖板进行了维修。
事实上,这样的难题并非个案。非市政管网老化、堵塞所致的污水漫流现象,处理时,因为年代过久而找不到产权单位;老化断裂的电线杆,空中凌乱垂落的线缆,联系相关单位查看后,都表示不是“亲娘”;新修好的道路因为移交不清,一旦出现问题,也苦于找不到维修单位……这些的三不管情况,常常让市政监管工作陷入尴尬境地。
一方面市政设施损坏必须依法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又面临找不到产权单位的困扰,这时候,本该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市政设施管理大队不得不自备工具动手解决问题,自己解决不了的,想方设法协调其他单位出面解决。
而究竟该如何走出困境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少执法队员也有自己的看法。
“对于沿街居民楼院的化粪池、分支线排水设施以及家属楼院或社区的配套设施出现的问题,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由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协调处理解决。同时,对28条主干道两侧非市政管网污水漫流,应由市城管部门确认后,统一纳入市政管网维修范围,报住建部门安排维修,所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审核支付。”该所管理三大队大队长冯树新说。
“对于目前存在的找不到产权单位的管理盲区,应统计报请政府处理,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让陈旧的市政设施经过整治后能够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让居民生活的更舒适更方便。”该所副所长孔凡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