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公轩) 5月7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对全面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宣读了《焦作市公安局2014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2014年市公安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会议要求,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民警职工,从制度建设、硬件建设、素质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教育面和影响,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强力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执法的工作环境,坚决纠正民警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不当、不良行为,努力建立一个内外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有序、言行文明和谐的文明机关;要围绕《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创建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活动场所建立完善、文化氛围营造渲染、环境面貌整治美化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创建验收任务,力争成功再创省级文明单位。
会议指出,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营造氛围、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是提高工作执行力、提升单位形象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公安局党委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坚持立足长远、统筹兼顾,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民警思想道德素质、单位文明和谐程度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公安系统已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3个、市级文明单位6个,其中市公安局机关已经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树立了焦作公安的良好形象。当前,面对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越来越高、文明单位指标控制越来越严、符合申报条件单位创建力度越来越大的新形势,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
会议强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周密的计划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体民警身体力行的积极参与。为此,一要全力以赴。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二要推进项目。要围绕《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规定的各项规定动作,对各警种、各部门的任务项目、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都要以台账的形式确定下来,逐项检查推进,逐项监督落实。三要避免硬伤。在抓工作带队伍、防范案件事故中要深入细致、严格要求,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防止出现大的事件、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四要绩效问责。要把创建活动纳为督查工作重点,加大督查督办督促力度,确保每一个项目和工作都能够按计划按要求按标准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为创建工作夯实基础、提供保障。五要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动员和宣传发动,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部门协作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新格局。六要巩固成果。各在届文明单位要不断强化队伍管理,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丰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台账,全力作好年度复查,积极谋划创建更高级别的文明单位。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广大民警一定要切实增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共同谱写文明创建工作新篇章,共同促进公安事业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