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海涛)为及时监控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按照我市政府性债务“三统一”规范管理要求,从今年4月起,我市开始建立政府性债务定期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按季度统计分析全市及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
该制度规定:一是对全市及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分级次、分部门、分债务类别等情况;二是对全市及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增减变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政府性债务当期举借、当期偿还等情况;三是对政府性债务进行风险分析,通过对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分析,测算是否超过指标警戒线,及时提示债务风险;四是针对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