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要好处费,升官要靠“上头有人”……种种司空见惯的“潜规则”,刺痛了多少社会神经。“让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力话语,振奋人心。
不必回避,当前在一些地方,“潜规则”确实达到了无处不见、无孔不入的程度:官员来访,公务接待;领导嫁女,排队送礼……大到官员晋升,小到普通老百姓办个身份证,甚至在驾驶员违章扣分罚款这样的环节,种种“潜规则”如影随形。前不久公安部就曾针对一些地方治安部门存在的问题重拳出击,明令各级公安机关不得在办理户口等方面进行刁难。
种种“潜规则”中,官场“潜规则”犹如风暴之眼,不仅严重败坏了党政清风,带坏队伍,诱发腐败,更犹如毒瘤,直接污染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公平正义,给一些老百姓留下了“官官相护”“权钱交易”的印象。久而久之,上行下效,“潜规则”开始在社会各个领域大行其道,药品购销、工程承包、银行贷款等领域,要给经办人员支付“回扣”;在学术教育领域,课题竞标要开支“公关费”,申报学位授予点要向权力部门和评审专家支付“操心费”,在报刊发表论文要交“版面费”……凡此种种,令人痛心。
“潜规则”之所以大行其道,一个重要原因是“显规则”的缺位。作为“显规则”的政策法规不完善,给“潜规则”创造了生存空间。而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损害了规章制度的权威性,直接催生出“潜规则”的巨大市场。
“潜规则”积弊已久,不可能自行消退。要让官场“潜规则”失去“土壤、通道、市场”,首先要下大气力端正党风政风,严肃党纪政纪,严惩那些热衷于玩转“潜规则”的领导干部,让他们处处提心吊胆,付出巨大代价。同时,让“显规则”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坚持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只有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不让老实人吃亏、投机者得利,让“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在官场成为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潜规则”才能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