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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征求意见要放低姿态
“放下身段”
向结构调整要动力
唯有阳光正气,才能逼退“潜规则”的阴影
打击传销更需“道高一丈”
“59岁现象”的警示
问题整改须围着群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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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5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击传销更需“道高一丈”
新华社记者 杨玉华 周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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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是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被称为“经济邪教”的传销活动成为今年各地整治的重点。我国打击非法传销已持续多年,但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却有增无减,因传销引发的群体恶性事件更是屡见报端。传销为何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与过去直接拉人头、买卖产品等低层次动作不同,如今传销活动不断变种,往往穿上各种时髦的“马甲”,如有的与合法直销公司合作,试图披上合法外衣搞“伪直销”;有的以资本运作、联合理财、项目融资之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批渴望发财致富的人员参与;有的以“电子商务”“网络加盟”之名大肆发展成员,传销活动更加隐蔽更有蛊惑力。一些传销组织人数众多、聚集而居,一旦受到打击,甚至敢于公然与政府执法人员对抗。

  魔高一尺须道高一丈。显然,屡打不绝的传销活动暴露的是打击传销之“道”仍然滞后。当前打击传销涉及工商、公安、社区等多个单位,现实中往往是工商部门牵头负责打击,但却面临着调查取证难、执法权不足的问题。公安部门虽有执法权和震慑力,但大多依赖群众举报、被动监管。而最容易掌握传销者租住信息动态的社区和房管部门,却往往没有参与到打击机制中来。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传销活动猖獗之地往往是空置房较多的城市,面对传销人员的聚集活动,一些地方政府打击态度暧昧,甚至还存在着“传销人员有助于提高当地房屋入住率、拉动当地服务经济发展”的错误认识。这也是造成一些地方传销活动屡打无效的重要原因。

  传销不仅是经济活动的毒瘤,而且因其涉及人数众多、组织化和动员能力强,社会危害愈加明显。近年来,暴力围攻政府人员执法、集体报复物业保安参与打击传销等群体恶性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作为,针对传销新特点,加大打击制裁力度,堵住相关漏洞,加强区域协调,建立主动有力、部门协同的打击防范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非法传销不断蔓延的势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百姓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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