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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
“导师制”助力青年法官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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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桑桂平、吴娜)近日,市中级法院出台了《青年干警导师制实施办法》,对在法院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青年干警进行一对一帮带、手把手指导,帮助青年干警迅速适应工作岗位,大大缩短了成才周期。

  为确保导师质量和帮扶效果,该院通过征求意见、部门推荐、政治部审核等程序,从各部门挑选出品质优秀、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能教会导的20名资深法官。导师上岗后,结合工作实际和干警特点,为学员量身定制培养计划,确立培养方向和措施,安排培养内容、方法和完成时限。导师每周与青年干警进行一次谈心,传授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青年干警所在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辅导讲评,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明确改进方向。政治部每季度举行一次座谈会,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开阔视野;每半年对培养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不能遵守培养计划、不服从安排、培养效果不明显的青年干警,视情况延长培养时间。对延期培养仍不合格的延期转正,通过司法考试的行政编制人员不得任命为法官,其他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截至目前,该院共有20名青年干警与培养导师结成了帮扶对子。该制度的实行,有效弥补了青年干警在审判思维、实践经验等方面的不足,充分发挥了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极大地推进了法院人才的梯队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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