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②)指定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写出专题报告。
今年年初以来,该市在大幅度整治文山会海的情况下,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达4次,先后3次听取市纪委专项工作汇报。
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焦作市提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联席会议、纪委全委会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纪委常委约谈等7项具体制度。
该市总结去年以来的经验做法,提出要不断完善监督市委常委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市纪委负责召集。通过联席会议、实施责任分解、听取季度汇报、严格跟踪问效、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实现纪委对市委常委的有效监督。截至目前,该市已4次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市纪委对市委常委监督情况汇报,建立健全了《市委常委会议事制度》《市委常委请销假制度》《市委常委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为检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成效,该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社会评价制度,每年年终由市纪委委托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分别对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问卷调查,依据评分规则,进行计分排名。对评价结果较低的县市区,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党政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对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约谈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周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