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早在5月6日,本报《城市瞭望》周刊《曝光台》栏目,曾对我市解放路与焦东路交叉口西南侧的一家大药房进行店外经营的现象进行报道,相关报道见报当天,山阳区城管局的相关执法人员就对该店店外经营行为进行了治理。然而,在之后一个多月时间里,该店又多次出现店外经营现象,执法人员先后现场清理10余次,但反弹现象依然存在。
6月6日8时50分,位于解放路与焦东路交叉口西南侧的两家大药房(爱心大药房、蓝十字大药房),把广告牌摆放在店外,不少商品和奖品也直接摆放在店外进行促销,原本就不宽的人行道被占去一大半,严重影响了路人通行。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沿街门店开业庆典、宣传促销的审批,需提前申请,经有关部门实地查看,在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期限、场地进行,除周六、周日节假日外,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审批。
6月6日是周五,并非促销时间,经查证,两家门店也未递交任何促销申请,对于两家药房无视管理规定,明目张胆地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两位执法队员当即对两家药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药房负责人对违规经营行为立即整改,同时现场监督店员对店外商品进行了清理。据一位负责此路段的执法队员介绍,6月3日早上,刚刚对两家药房的店外经营现象进行清理,时隔一天便再次出现反弹。
“一个多月来,我们已经对药房的店外经营清理10余次,有时候,一天之内就会清理3次,我们也曾与两家门店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对城市管理规定做了认真讲解,但反弹现象一直存在。”该执法人员说。
作为已经签署过门前“五包”协议,承诺不进行违规经营的大药房,为何和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一位执法人员认为,一方面是由于两家药店激烈的行业竞争造成的,另一方面,城管执法人员对违反市容管理规定行为的治理目前主要以劝导为主。
在6月6日执法现场,不少来往的市民也纷纷表达了对于药房进行违规经营的看法。“虽然执法人员反复进行清理,但两家药房仍然我行我素,违规经营,为图一己之私破坏市容市貌,影响市民正常出行,这样的商家真应该进行自我反省。”在附近居住的张大爷说。
“对于市容市貌的整治,单凭执法部门的一己之力远远不够,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商家的自觉遵守,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而不是恶性竞争。”市民王女士说。
对于两家大药房今后的整治措施,山阳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通过两方面措施治理其反弹现象,一方面对两家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坚决杜绝违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对两家药房的现场巡查次数和清理力度,双管齐下,让市民有一个通畅整洁的出行环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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