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记者从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瑞自贸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机构,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及时到该局签发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用足用好新贸易政策,获取更多的关税优惠待遇,把握机遇扩大出口。
据了解,从市场准入程度和规则涵盖范围判断,中瑞自贸协定是近年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高且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从市场准入方面看,协定的零关税比例高。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在协议生效后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方是96.5%,均高于一般自贸协定的降税水平。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中瑞自贸协定和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作出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声明。
市检验检疫局负责人表示,自7月1日起,已从中国启运的尚未抵达瑞士的途中以及中转货物,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经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于2014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或补作原产地声明。同时,焦作检验检疫局已作好充分准备为相关企业服务,已在该局备案的优惠原产地证企业,即可直接申请签发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尚未备案的优惠原产证企业,到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后,即可签发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