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
当民俗遭遇伦理
尽管距广西玉林民间的“夏至荔枝狗肉节”还有11天,但玉林市区绝大部分的食狗餐馆已将所有带“狗”字的店名和菜单或掩盖或铲除。很多饭店的老板告诉记者,此举是避免刺激前来玉林抗议的爱狗人士。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东方少山:当“狗肉节”习俗遇到网络抵制时,关键看三点:一是看“狗肉节”是不是文明?二是看吃狗肉有没有安全隐患?三是看网络抵制是否侵犯了他人权利和民众情感?或许,路归路桥归桥,理解个性,尊重差异,将选择权交给当地民众才是可行之道。
@芳菲飞尽:平日里吃点狗肉,我觉得无所谓,但是这样大张旗鼓的操办“狗肉节”有点过火了,引来爱狗人士的抗议也是预料之中的事。虽说是民风民俗,但这样残忍的习俗不要也罢。不过,爱狗人士的一些过激行为要不得,不能因为对狗狗的爱心而做出对人类残忍的事情,这样的爱心就要加上引号了。
@幸福一路绿灯:既然当地人已经知道“狗肉节”给爱狗人士带来了不可抹去的伤痕,那么,我们更需要保护人类的朋友,这就需要双方的理解。不举行“狗肉节”也不现实,毕竟是多年的习俗了。然而,当前矛盾日趋加剧,也许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法规,积极改善双方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黎明之平: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广西玉林的这个做法应该考虑到大众的感受。吃狗肉的人认为,这是舌尖上的美食,动物保护者则认为,这是舌尖上的罪恶。吃与保护且不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本人认为,只要文明用语,合理表达自己的观点,没有触犯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底线,都应该受到尊重。
@江苏日月江南:将带“狗”字的店名和菜单或掩盖或铲除,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吃狗肉的习惯和爱好,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吃国家保护动物,经营者和消费者大可不必有罪恶感。我们要做的是让被宰杀的狗狗安乐死,或者对狗肉实行卫生检疫,以保证食用安全。
@菊珍妹纸:其实,养狗和吃狗肉本就是个矛盾!凡是养狗的肯定不吃狗肉,因为跟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怎会吃它?但凡吃狗肉者往往不是养狗人,感觉就像吃牛羊肉一样没什么区别。个人觉得,既然当地有这么个风俗,那就加强管理,禁止偷窃来的狗进入当地市场,减少降低狗贩子的偷狗事件!
@青青子衿啊: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可以不喜欢,但请别伤害。千百年来,狗一直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不管是看家护院、导盲、破案,还是作为宠物,狗都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爱狗不能作为打砸、恐吓等过激行为的理由,尊重饮食习惯更不能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当作偷盗贩卖、血腥屠杀的借口。过激行为解决不了问题,应该以理性的态度面对民俗与伦理的碰撞,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以文明的行为和方式处理矛盾,才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下期话题】
谁能统一打车软件的江湖?
凭借去年以来一轮又一轮的“烧钱补贴”,打车软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也因为影响行车安全和用车公平等副作用而备受诟病。交通运输部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打车软件进行统一接入和管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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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麻 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