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宜春市区至袁州区金瑞镇的一辆公交车上,一名歹徒将5名乘客砍伤,当歹徒继续举刀要伤及更多乘客时,高三男生柳艳兵不顾自身被砍的剧痛,上前夺下歹徒手中的刀,将歹徒压倒在地,可惜因无人帮助、自己又身负重伤而使歹徒逃脱。救护车到达医院门口后,几近昏迷的柳艳兵对医务人员说:“先救我同学,他流了好多血,晚了他会死掉……”
见义勇为的柳艳兵因夺刀救人而无缘高考,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赢得全社会的赞誉。对于这类英雄事件,媒体报道,百姓称赞,可以引导更多的人向英雄学习,共同传递和维护社会的正义,这些都在正常的情理之中。
然而,近日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抛出了橄榄枝:“对于今年江西省的见义勇为考生柳艳兵同学,清华大学已主动联系了其高中母校,若他在参加高考补考后,有意向报考清华,那么,清华大学将会积极为他提供帮助。”除此之外,还有多家高校也愿意破格录取柳艳兵。
许多民众也围绕“是否应该以特殊录取奖励柳艳兵同学”展开了激辩。一方认为,见义勇为已经是社会的稀缺品,孩子做好事并且受了伤,社会一定要有所表示,以慰藉人心;另一方则认为,如此示范效应可能引起新的“机会寻租”,破坏高考公平。
见义勇为是值得弘扬的高尚品格。社会各界都可以自愿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奖励,见义勇为者也可以自愿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而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高校以“积极帮助”作为给柳艳兵的奖励是否过高?很多人的答案都很明确:奖励并不过分。但更多人担心的是,柳艳兵之后是否会产生示范效应,引发更多的“机会寻租”。
笔者认为,在正常的价值观下,夺刀考生柳艳兵产生的社会价值远远大于上某个名牌大学。眼下,我们把这两件事等同起来本身就不合适。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勇救他人,传递正能量的人也为数不少,难道这些人都能因此被破格录取吗?不能将高考破格录取与见义勇为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