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冬
2006年夏天,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岳小安在市世纪路路南开了一家大盘鸡店。由于缺乏足够的创业资金,房租、设备、店面装潢、招聘厨师就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营业执照刚一办好,他就赶紧开张以减轻经济负担。
但店刚开张时生意不好,再加上屋里没有安装空调,客人不是很多。于是,他索性就把桌子搬到店外招揽生意。这样腾出了空间容纳更多顾客,加上店外凉快、饭菜逐渐得到认可,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但是,由于店面占道经营,他多次被城管队员劝告和提醒。
“那时候刚开始做生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还没有回本,眼看生意越来越好了,要是把桌子再搬回店内经营生意会受到影响。”日前,岳小安说,“虽然城管队员的态度非常温和,给我讲解法规,但我还是听不进去。”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局城管队员李永生、董红旗等多次上门对其劝说。有一次,城管队员选择在上午饭店清闲的时候,去帮助岳小安择菜,一边干活,一边拉家常,然后趁机讲讲法律法规。此次拉家常式的执法拉近了岳小安和城管队员之间的心里距离,城管队员也了解了他家的具体情况。
带着商户反映的实际问题,李永生、董红旗回去后把此事向领导作了汇报。经研究决定,城管队员对商户的管理既要符合有关规定,又要考虑商户的切身利益。
一天临近中午时分,李永生、董红旗又一次来到岳小安的店里。“我以为又来催促我,哪知道他们带来了好消息。”岳小安说,“他们告诉我,以后我可以在19时以后把桌子规则地摆放在店外,但每个桌子要配备一个垃圾桶,而且不能摆到人行道上。”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局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商户和顾客的认可。
现在,岳小安的饭店生意非常红火,店内也安装了空调,再也不担心客源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