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琦)为进一步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全面掌握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其变化情况,近日,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重点对我市废弃物焚烧、制浆造纸、水泥窑共处置固体废物、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焦炭生产、铸铁生产、再生有色金属生产、镁生产和遗体火化10个主要行业二恶英排放源的生产或处理规模、工艺种类、三废排放量、污染控制设施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掌握二恶英排放源及其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进一步掌握我市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的使用情况,含多氯联苯废物的数量、贮存状况及分布和变化情况;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数据逐级录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数据进行逐级审核汇总,确保报表信息完整、准确。
此外,《通知》还要求,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对重点监管二恶英排放源进行自行监测的通知》,国家、省重点监管二恶英排放源企业必须选定有资质的、符合国家要求的监测机构进行自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