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马磊)6月12日,市人民检察院、市环境保护局“两法衔接”工作启动联席会在市环保局召开,旨在做好环境保护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建立长期联络工作机制,促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相互配合,实现优势互补,确保公正执法。
会议宣布了《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合办公室的通知》及《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暂行)》。《规定》明确了“两法衔接”工作中的联络员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案件备案回复和复查、重大案件提前介入、联合调查研究、信息通报六项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共享、协调办案、执法衔接监督三项工作机制。
市环保局局长秦中华在讲话中指出,要统一认识,开好头,起好步,从思想深处认识到打击环境犯罪的重要性;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做好案件移交工作;要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配合工作;要务求实效,重点做好案件督查、督办工作。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郝长青强调,要正确认识“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衔接平台要求录入违法案件,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作,保证依法行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