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谢院长,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在全市法院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
答:近年来,我市涉诉信访量一直在高位徘徊,信访老户多次赴京到省上访,甚至非访,给全市信访秩序、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切实解决好信访群众的信访诉求问题,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中级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集中6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法院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从而为建设美丽焦作、平安焦作、经济转型示范市提供优质、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
问:这次活动的目的和任务是什么?
答:以化解涉诉信访老户为重点,以建立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为目的,采取逐案评查、逐案落实的办法,针对信访诉求,做到有问题的解决到位,没问题的教育疏导到位,有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上访的依法处理,努力化解一批、稳定一批、处理一批、终结一批,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实现2014年赴京到省访量比2013年下降50%,有效扭转我市涉诉信访被动局面。
问:这次活动的具体方法和步骤是什么?
答:整个活动分为两个阶段、三个环节。第一阶段是案件评查,评查阶段又分为自查、复查、社会评议三个环节。
自查,就是由原承办业务部门围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裁判结果是否适当、审理程序是否合法进行自查。自查后,合议庭及业务庭负责人签字确认。
复查,就是对自查后认为没有问题的案件由专门的合议庭进行复查。复查案件必须调取全部卷宗,逐案听证,着重围绕信访人的诉求,查清案件事实,审查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是否平衡适当,信访人的诉求是否有理,案件审判、执行有无问题等,并提出如何解决信访人诉求的评查意见和建议,为第二阶段的化解工作提供依据。
社会评议,就是经过自查、复查,筛选一些认为没有问题的重点案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代表、新闻媒体等进行广泛评议,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案件的看法。
第二阶段是落实评查意见。案件经过自查、复查或是经过社会评议,形成评查意见,着重解决信访人的信访诉求。
问:针对不同诉求,如何开展化解工作呢?
答:我认为就是要做到有问题的解决到位,没问题的教育疏导到位,有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上访的依法处理,努力化解一批、稳定一批、处理一批、终结一批。
反映问题有理,能导入司法程序的,启动申诉或再审程序。反映问题无理的,进行判后答疑、辩法明理和思想教育,力争实现信访人息诉罢访。案件虽有瑕疵,但不足以改判,又无法导入司法程序的,采取三步工作法,第一步先纠错,该弥补的弥补,该道歉的道歉;第二步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第三步争取支持,适时采取公开答复等方式,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促其转变;对于最高法院审查已有结论的、经过省高级法院再审维持原判或复查驳回、检察院作出不抗诉决定的案件,没有新的理由和事实证据的,启动信访终结程序。
问:如何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法院有什么具体举措吗?
答: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保证这次活动顺利开展,市中级法院成立了全市法院涉诉信访集中处理活动领导小组,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各基层法院一把手都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包案、亲自督导,不仅要当好指挥员,还要做好战斗员,深入一线,努力化解信访矛盾。
二是领导包案,做到“四个一”,即一个信访案件、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解决方案,包案领导包评查、包落实、包化解,一包到底。包案领导亲自参与案件评查,亲自研究评查结论和评查意见,亲自负责落实和化解。
三是明察暗访,加强督导。市中级法院将组成集中处理活动督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面见信访人等形式,对案件评查意见的落实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导,通报批评。
四是敢于担当,严格追责。凡发现因态度粗暴、冷横硬推等审判作风问题,导致当事人信访,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信访责任;凡是发现办瑕疵案、办错案导致当事人信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管涉及到谁,一律先停职后处理;凡是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导致当事人信访,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