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凌晨突击搜查
“老赖”被堵家中
撒泼咬人拒执行
拘留罚款没商量
群众利益无小事 小处务实赢民心
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
市政协向市中级法院
派驻5名民主监督员
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市中级法院八项禁止性规定
建立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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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6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中级法院八项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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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警示全市法院干警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树立法院干警良好形象,特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八项禁止性规定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一、禁止法院干警在诉讼活动中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亲友等的宴请、送礼,或接受邀请到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二、禁止法院干警开庭时迟到、着装不整、接打电话、打瞌睡、抽烟、随意走动等。

  三、禁止法院干警在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禁止在酒后开庭、值班、备勤或执行其他公务;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四、禁止法院干警将警车停放在酒店和娱乐场所及其周围,禁止使用公车从事非公务性活动。

  五、禁止法院干警工作时间打牌、到茶社喝茶、钓鱼等娱乐活动。

  六、禁止法院干警利用红白事、生日、乔迁新居、升职、升学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禁止法院干警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向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亲友借钱借物,报销个人费用或谋取其他利益。

  八、禁止法院干警“吃空饷”、经商营利。

  广大群众如发现我市法院干警有违反以上八项禁止性规定之一的,欢迎收集相关材料,并拨打举报电话或将材料发送至举报邮箱,市中级法院将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391)3386207

  举报邮箱:jzzyj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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