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几位老大姐高高兴兴地走进温县人口计生委小康办,感激地说:“你们办事既负责又认真,可帮了我们的大忙,务实为民就应该是这样!”这是怎么回事呢?这要从一个月前她们首次登门求助说起。
五一假期刚过,这几位老大姐就气鼓鼓地拥进了温县人口计生委小康办,并放言:“这个事情不解决,我们决不罢休!”工作人员王彩丽热情接待了她们,认真询问,耐心聆听。
原来,她们是分别来自县人民医院、信用联社和实验幼儿园的7位退休职工,都是当年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的母亲。但是退休之后,她们听说《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月1日颁布)有关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县委、县政府在相关文件中也有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终生只要一个子女的,在职退休时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金由各单位负担。”于是,她们就多次前往原工作单位要求兑现奖励,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只好来到县人口计生委求助。
王彩丽将这一情况详细记录,并明确承诺:迅速调查,全力协调解决!随后,王彩丽及时向县人口计生委主任董炳辰等领导作了汇报。董炳辰当即表态:“这是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尽快找到症结,协调到位,兑现政策!”
群众在等待,办就要快办。该委工作人员逐一走访三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和负责同志。原来,这些单位认为,虽然有关规定明确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予以补助,县里的文件也有具体奖励标准,但是文件出台于2009年,而这些职工都是在2009年之前退休的,如果按此兑现奖励,恐怕会在财务审计中违规,所以迟迟无法解决这一难题。
针对这些单位负责人对计生政策理解片面的情况,该委工作人员多次登门宣讲政策,终于取得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这次,7位老大姐是专门前来报喜的:原工作单位在最短时间内为她们办好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申报手续,现在已经领到了奖励的钱。她们高兴地说:“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越来越多,落实越来越好,我们对自己的选择决不后悔,还要带动身边的人主动执行国策,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员!”
张盘根 朱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