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政)为确保学校食堂食用盐的安全,防止无碘盐、非食用盐和劣质盐流入学校食堂,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月至6月,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食盐采购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专项执法检查。
这次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学校食堂食盐进货渠道、采购索证、台账登记情况和食盐包装标签、标识等情况。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42个,发放监督意见书42份,未发现使用工业盐和其他来历不明劣质盐等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