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单位和个人:
为方便群众办事,市人社局在一楼大厅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7号窗口),主要受理36项行政服务事项,分别是:
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鉴证;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
3.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方案备案;
5.市直行政机关(参照)科级以下人员辞职、辞退、行政处分备案;
6.公务员奖励审核;
7.年度奖励表彰项目计划审核;
8.市直行政机关(参照)科级以下非领导职位设置、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审核;
9.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10.全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报批;
11.市直政府所属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备案;
12.市直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录(聘)人员审批;
13.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管理;
14.再就业培训管理;
15.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16.营级以下军转干部安置;
17.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
18.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
19.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及离退休待遇审批审核;
20.科级以下人员更改工龄;
21.高层次人才进行评审认定;
22.市直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聘、解聘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备案;
2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
2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职)手续;
25.职工工伤认定;
26.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与年审;
27.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28.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
29.技师资格考评组;
30.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31.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
32.职业资格证书管理;
33.技工院校新生备案;
3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
3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
3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
服务电话:2118896
监督电话:2118818
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