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云南省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规定,从7月1日起,大理古城停电时,商户不得点蜡烛。
除此之外,规定还有如下细节:经营户不得使用蜂窝煤、电炉、电暖气、柴火取暖,不得使用白炽灯,必须按要求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必须在房子屋顶安装避雷针,不得使用液体酒精、木炭火等作为火锅、干锅的加热材料,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
今年,云南丽江和迪庆发生过两场火灾。特别是发生在迪庆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的火灾,将大半个古城烧毁。大理市出台规定保护古建筑的出发点可以理解,一座木质建筑为主的老城,确实应该重点抓好消防安全问题。不过,如果说其他规定细节尚可理解的话,“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则让人匪夷所思。
试想,如果正常经营的商户或是外来的游客突遇停电状况,人们的正常生活被打乱,这个时候,点一根蜡烛,不仅可以照亮房间,还可以温暖人心。而且,蜡烛在人们心中的作用不仅限于照明,还可以祈福寄思。可有关部门为了防火,就要求不得点蜡烛照明,让人怎么看都觉得是因噎废食的一个举措。
诚然,点蜡烛照明固然有引发火灾的风险,但有关部门出台这样的强制性要求,有没有站在民众的角度和感受去考虑此事呢?笔者认为,人们在停电的情况下点蜡烛照明,是维持正常经营活动和生活的基本权利,不应当剥夺。
此外,该规定的出台是为了规范某种行为,或是将其限制在安全合理的范围,其最终目的还是要使事物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因此,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做“顶层设计”时,能够从多方面考虑,更多倾听民意,懂得换位思考,做出切合实际情况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