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
讽刺高考状元的酸葡萄心理
去年,辽宁高考文科状元刘丁宁放弃他人梦寐以求的港大及丰厚的奖学金选择复读,且今年蝉联该省文科状元,此励志故事非但没能收获一片赞誉,反倒有不少声音在讽刺她:状元都是脑残,好不容易挣脱了传统的教育体制,反倒要再次向教条、僵化的大学投怀送抱,简直是无药可救。
【观点1+1】
@雨娃同学:刘丁宁是为了自己的爱好而选择复读,我佩服这样的年轻人,她的勇气来自于实力。人生的路要靠自己去走,走过了也就无怨无悔。
@曼曼李BetterMe:刘丁宁有自己的想法,敢于取舍,而且能够顶住巨大的压力,而不在乎别人的言论和眼光,这些都需要巨大的勇气。能够认清自己的目标并努力追逐理想的人,值得大家称赞。
@云台野人:新闻说她融入不了香港大学的生活,说白了就是面对不了现实。如果进入北大后的生活和她想象中的不一样,她可能就崩溃了。我更佩服那种虽然爱好文学,可阴差阳错地读了其他学科却依然很优秀的人。
@Summer——张小怪: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刘丁宁敢于放弃港大和丰厚的奖学金,这种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但个人认为,她更要懂得生活的取舍,选择复读并再次蝉联辽宁文科状元是没有意义的,既然已经是状元了,复读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退步,二是原地不动,这样等于白白浪费自己一年的光阴。
@芳菲飞尽:放弃港大和丰厚的奖学金,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但刘丁宁做到了,说明她不是一个传统的人,而是一个敢于挑战传统、挑战自我的人。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不是盲目地从众。如果说这样有主见的人是脑残,那又有谁不是脑残呢?
@菊珍妹纸:选择是个人的权利,旁观者根本没必要去讽刺刘丁宁。条条大道通罗马,每个人的追求和梦想都不一样,何必拿自己的思想来苛求别人呢?
@亲比恒之:青春就在于不同的尝试,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其选择也是各种各样,希望丁宁同学一路走好。
【下期话题】
禁止“啃老”,法大于情?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一特别禁止成年子女“啃老”的条款,把这部《条例》的“大修”工作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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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麻 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