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一特别禁止成年子女“啃老”的条款,把这部《条例》的“大修”工作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观点1+1】
@学苑范梦园:“啃老”若要靠法律来约束,恐怕收效甚微!多数“啃老族”的产生是有自身原因的。作为年轻人,首先应努力解决生存问题,只要愿意付出劳动,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沦落为“啃老族”。培养青年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很重要。
@ZWJKL:“啃老”是这几年大家一直讨论的热点问题。作为“90后”,我们在父母的庇护下越来越缺少独立的能力和决心,政府此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江苏日月江南:立法禁止“啃老”,用意在于鼓励年轻人自食其力,保证老人的权益。但从中国国情来看,由于用工制度和收入水平等问题,导致一些老人的子女生活困难,老人不得不对其进行资助。同时,该《条例》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因此,该《条例》出台的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单建华江苏:怎么来界定“啃老”?很多时候,老人觉得子女工作辛苦,体恤子女,这也算“啃老”吗?与其禁止“啃老”,不如加大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处罚力度。
@空淡的静静:这是一场改变“习惯”和“理所应当”的战斗。《条例》真的能让老人拒绝“关爱”孩子吗?我不是在责怪老人,如果孩子恶意“啃老”,只能说明家长对孩子教育的失败。正是他们的宠爱,才让孩子把“啃老”当成了习惯。《条例》也许能阻止一些“啃老”行为,但真能改变他们的依赖心理吗?
@扛红旗打红灯:禁止“啃老”保护的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折射的却是年轻人的无力和苦痛。毋庸置疑,子女需自立,但教育背后的缺失更值得反思。
【下期话题】
医院设钢琴,心灵鸡汤还是绣花枕头?
北京朝阳医院日前表示,医院计划在门诊大厅常设一台钢琴,由志愿者为患者演奏曲目,目前该院正在招募“钢琴志愿者”。据了解,这台钢琴有望于今年10月份前“上岗”,此举在北京大医院中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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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麻 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