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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8月28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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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杜玲)昨日上午,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主持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8月28日召开,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李世友、魏丰收、郜小方、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草案)及召开时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8月28日召开,会期一天半。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七、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负责人汇报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人汇报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负责人汇报的关于对公路建设开展专题调研评价的工作方案(草案)。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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