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家住修武县的王国妮,于2009年在银行存了一笔5年期定期存款,拿到存单后,没细看便揣进兜里回家了。今年5月中旬,王国妮拿着到期的存单到银行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存单大小写不一致,无法办理。王国妮一听大吃一惊,仔细查看后才发现,她的存单上大写金额是“叁仟元整”,小写金额却是“2000元”。
王国妮坚持自己当时存的就是3000元。而银行工作人员经过一番查证后表示,当时的工作人员因工作疏漏,错将“贰仟元”写为“叁仟元”,只同意付给她2000元本金及利息。
纠纷发生后,双方争执不下,王国妮便向修武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支付3000元本金及利息。法院受理后,征得双方同意进行调解,经调解,银行最后付给王女士2500元本金及利息。
【小董解析】
银行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谁之过?存单的金额又该如何确定?本案中王国妮的存款究竟是3000元,还是2000元,客观事实已经无法还原。银行存单是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储蓄合同,也是银行履行义务的范围。一般而言,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应完全相同,银行应按存单金额兑付款项。
但在实践中,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存单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有可能发生。由于存单大小写不一致是银行工作人员过错所致,储户在此过程中通常无过错。因此,发生纠纷时,银行方面对储户的实际存款金额负有举证责任,如果银行不能充分举证,则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认定和兑付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凭证问题的复函》规定:如储户手持的银行存单上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经确认没有涂改,但又无法弄清事实,在此情况下,如果大写金额大于小写金额,则按大写金额兑付;如果小写金额大于大写金额,就应按小写金额兑付。
(本文姓名属化名)
张玉强 潘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