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光明)“感谢你们,想不到我这个外地人的官司,你们会如此重视……”日前,当原告谢某的心结随着案件的顺利调解而打开时,她激动地说。
家住河南永城的谢某,2012年年初经人介绍与马村区的李某相识,二人2012年3月31日就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夫妻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甚至打架。2013年7月13日,谢某生下一女孩,但双方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孩子的出生而缓和。一次争吵后,谢某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2014年5月14日,谢某向马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并要求李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积极进行调解。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提出异议,要求作亲子鉴定。因自己不是本地人,谢某怕法院处理案件向着李某,情绪一度非常激动。法官随后耐心给其做解释工作,明法析理,最终谢某同意作亲子鉴定。法院司法技术部门积极组织双方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建议李某除支付鉴定费外,也要对谢某的交通费先行支付。为打消谢某的顾虑,2014年6月20日鉴定当天,法院派3名法警维护鉴定现场秩序,并全程录音录像。7月7日,法院收到鉴定意见书,结论是李某与孩子之间具有亲生血缘关系。日前,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李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