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 通讯员毕平乐)7月30日下午,博爱县电业局工会组织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相关内容,对照“八不准”规定,对工会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完善。这是该局工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日,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使用资金,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尤其是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以外活动。为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通知》提出了“八不准”: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该局工会要求各级基层工会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规定,依法理财,强化管理,对照“八不准”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如有不符合“八不准”规定的立即整改,切实将工会经费用到职工最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