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战军)7月初,温县法院建立了专业审委会研究案件的模式,有效节约了审判时间与审判资源,提高了案件讨论的专业化程度。截至目前,该院专业审委会共研究案件23件。
创新组织形式,实行案件分流。该院成立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专业审委会,分别由分管院领导、从事过该项工作的审委会委员和资深法官组成,遇到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由分管院领导主持,随时召开专业审委会会议,保证案件快速研究、快速审结。
明确研究范围,发挥专业优势。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必须通过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先由专业审委会研究。专业审委会可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一并进行研究,也可以在案件审理中就某一专门事项进行研究。
规范表决方式,提高讨论质量。列席会议的资深法官在案件研究中发表意见,并参与案件表决,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发挥智囊优势,还权审判人员。按照“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专业审委会讨论表决的意见仅作为合议庭参考意见,在研究案件中不作决定、不出结论、不追责任。会议研究内容由专门人员负责记录并保管。专业审委会每月旁听1次庭审,并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每月评查4起案件,并写出详细的评查报告,指导办案人员提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