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中明确要求,今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然而,记者在多地走访调研时发现,尽管“禁铝令”已实施月余,但含铝添加剂的销售与使用依然如故。监管乏力之下,“禁铝令”正面临“有令不行”的尴尬处境。商海春 作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