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成为贪腐行为的“马甲”。在中央反腐败、反“四风”深入进行的当下,“职务消费”绝不能成为隐藏奢靡之风的死角,涉及贪腐、挥霍行为的“职务消费”更应当依纪依法整治。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强调,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本来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因履行公共职务而产生的各种消费开支。但在现实操作中,打着“职务消费”名义假公肥私的行为屡见不鲜。“职务消费”已经成为一些国企领导干部铺张奢靡、贪污腐败的温床。
在很多国有企业,“职务消费”过度,拿国家的钱充大方。不少国企管理干部的“职务消费”不是以企业的合理支出为标准,而是在企业财力允许范围内设置“职务消费”的最大值,逼着管理干部“瞎造”,出现“花得再多不会受惩罚,省得再多不会受奖励”的咄咄怪事。
在一些国有企业,“职务消费”得不到有效监管,已经成为滋生“软腐败”的温床。领导干部将个人的吃、穿、住、行、医、玩囊括到“职务消费”中,办公室装修、配备专车、体检、疗养、请吃等等,都可列在“职务需要”的名下。
相对于此前“职务消费”无上限的乱象,一些地方采取过“包干制”的做法,本意在于限额使用,利于监督,在一定时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实际操作中,有些没花完的钱通过虚假发票来销账,这些钱实际是揣到了相关人员的腰包里,“职务消费”成为贪腐行为的“马甲”。在中央反腐败、反“四风”深入进行的当下,“职务消费”绝不能成为隐藏奢靡之风的死角,涉及贪腐、挥霍行为的“职务消费”更应当依纪依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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