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晓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闫万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焦作市201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焦作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