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原慧江) 家住博爱县的周某,在银行贷款1万元,到期拒不还款。银行无奈只好找担保人周某的姐姐要钱。日前,博爱县法院对周某的姐姐进行强制执行,此案才得以结案。
2009年3月12日,周某向某银行借款1万元,其姐姐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在银行多次催讨下,周某归还本金3000元,余款未偿还。2012年4月,银行将周某及其姐姐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归还余款及利息。法院审判后,判决周某偿还银行本金7000元及利息,其姐姐负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悄悄转移财产,拒不执行义务。为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法院近日准备对两人家庭进行搜查、对二人实施拘留时,周某的姐姐才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认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