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寒冰)非法采挖矿石被查获,怀疑是村委会主任举报,两男子遂非法闯入其家中对其进行殴打。近日,中站区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3年4月20日凌晨,孙某、李某非法采挖矿石时被有关部门查获。当晚,二人继续非法开采,有关部门于次日凌晨再度将其查获,并扣押了挖掘机。二人因怀疑是该村村委会主任周某举报,遂驱车赶往周某家,持板凳、皮带等对周某及其儿子进行殴打,致使二人受伤,周某妻子和女儿也受到惊吓。
案发后,孙某、李某共同赔偿周某父子各项经济损失2.56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李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孙某、李某自愿认罪,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