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申 磊
樊建国,1984年8月进入税务系统工作,2010年5月任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参加税务工作30年来,他始终把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当作自己不懈的追求,他所分管的工作因成绩突出,使单位相继荣获河南省残保金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地税系统流转税工作先进单位、财产行为税管理3+1行动优秀单位、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工作优胜单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先进单位、大企业及国际税收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他个人荣获河南省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全市地税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和全市地税系统优秀公务员等称号,2014年7月获得全省地税系统“20周年特别贡献奖”。
强化税政管理,提升行业税种征管水平。他坚持从地税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开展调研,摸清税源情况,理清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着力推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针对流转和财产行为税管理的需要,他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营业税重点税源大户调查工作;开展货运业税源调查,抓好认定资格条件、日常监管和资格年审,实现了动态监控道路货运业税收变化;扎实做好存量房评估,采集完成行政区、片区、分区的存量房评估数据,整理可比实例,获取产权产籍资料,统一执法标准,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对焦作所有房地产项目纳税人,自2010年5月1日起一律以查账征收方式按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清算审核,共补征税款5258万元;推进车船税征管改革,严格属地管理,不允许异地缴纳;停止使用手工完税凭证,积极推行单车完税凭证制度,确保了车船税改革的顺利推进;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对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开展清查,成效显著,共清查纳税人1960户,应计征房产税270户,地价应计入房产原值13.99亿元,年增加房产税1190.64万元。
履职尽责,确保税款应收尽收。他牵头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落实汇算清缴办法,确保了汇缴工作高质量完成,2013年度,共对3506户次企业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企业所得税15214万元;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共受理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2032人次,补缴个人所得税31.96万元;向全市工资薪金等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76291份;加强工会经费、残保金等代征征收,代征残保金1076万元,代征工会经费8004万元;抓好非居民税收管理,累计征收入库非居民税收1451.3万元。
落实税收政策,强化“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他牵头与市商务局协作,获取“走出去”企业名单,宣讲税收协定条款,帮助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维护税收权益;按照《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深入实地,认真核查省地税局转来的国家税务总局首例自动情报交换信息,精心制作税收情报资料,圆满完成国际税收自动情报交换,在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严格做到按照政策及减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企业上报的各项涉税审批申请资料逐户逐项进行核对,对申请减免的企业逐户进行实地调查,确保事实清楚、政策程序合法、数字准确,累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抵、减、免各项税款56370.89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多年来,无论是身处基层还是机关,无论是在普通工作岗位还是在领导岗位,他都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他到企业调研,轻车简从,不搞迎送,事先确定调研主题、事中主动参与调研讨论、事后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考察和群众监督,始终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