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毋宁)近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力协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成功排除了一起涉嫌假报工伤死亡案件,避免工伤基金损失近百万元。
电话报案 申报工伤
8月19日下午,武陟县人社局接到某用人单位电话报案,称其公司职工李某因为加班突发疾病死亡,要求申报工伤。
据电话诉称,8月18日早上,该用人单位领导安排李某和另一名职工巡查农村线路,约13时左右完工。回单位途中,在一家饭店吃饭时李某突然发病,单位随后通知其家属前往饭店把李某带走。据称当时未打120求救,单位领导事发后到李某家中探望时,李某已死亡。
现场取证 疑点重重
武陟县人社局接到报案后,相关工作人员于8月19日下午赶往事发单位调查李某死亡一事。调查人员一方面对单位提供的证人做了详细询问笔录,另一方面让单位提供了全部职工的考勤签到表。通过核对考勤表,发现李某8月18日并未签到,在核对单位提供的派工单时,通过电脑技术核查,该派工单创建时间为8月19日12:44分,与事发日期滞后一天。
经该县人社局初步调查,显示出重重疑点,随后将案情上报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
联合调查 涉嫌造假
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获悉案情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赶到事发单位,通过调取营业厅监控录像,发现8月18日截至11时左右李某及随同李某一起巡查的人员均在营业厅,与反映情况严重不符,决定扩大调查取证范围。
市、县两级工作人员兵分两路,走访了李某就餐饭店附近的修车铺、小超市等店铺。据群众反映,在8月18日下午,有人在该饭店就餐喝酒时死亡,120救护车曾来到饭店,但并没有把人拉走。工作人员立即赶往县120急救中心,通过调查出诊记录,在18日13时20分,有人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地点正是该饭店,称一人因喝酒突发疾病,要求紧急出诊。救护车到达现场时,当事人已经死亡。
经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联合调查,该工伤事件系非工作原因、非工作场所、因下班后饮酒致突发疾病死亡,确定为假工伤案件。
郑重提醒 骗保入刑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用工单位的行为涉嫌骗取工伤社会保险金,但经市、县两级联合调查,被及时制止,成功避免了一起涉及近百万元社保基金流失的假工伤案件发生。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法律的日趋完善和工伤认定工作的不断规范,假报工伤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存在侥幸心理。究其原因,一是少数职工和用人单位不知法、不懂法,把骗保行为仅当作道德事件,导致伪造工伤案件屡禁不止;二是少数用人单位未全员参保,当未参保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为减少单位损失,便有组织地骗取工伤保险基金。这些虚假工伤案件,不仅增大了工伤认定调查的难度,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也构成了较大威胁。
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出台的对《刑法》的司法解释,从今年7月1日起,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目前,我省诈骗犯罪案件的数额认定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根据刑法266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市人社局提醒用人单位和职工,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应该尊重法律权威,做诚信守法公民,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