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故责任不在我呀!”
“人家毕竟受伤了,给点医疗费算啥,和气生财嘛。”
近日,记者在沁阳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看到,两名专职调解员对事故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依据法律耐心解答,调解入情入理。最终,事故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当场表示愿意和解。
原本势如水火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由于调解员的介入而握手言和,类似的事例在调委会每天都能看到。
“每当看到调解后和谐的场景,我就特别有成就感。”已经退休的专职调解员于宏君对记者说,交通事故调解工作需要掌握一定的调解技巧,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明人,通过情、理、法并重,让当事人明白自己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自愿达成协议,这样才能让双方满意而归。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都是通过推荐、选聘、考核3个环节,层层选拔出来的。他们分别是懂业务、热情高的专业律师,交警部门的退休干部和长期从事基层调解工作的老同志。专职调解员的工资由该市财政每月定期拨付。法院和各保险公司派专人在巡回法庭和保险理赔室值班,配合调委会的工作,形成一站式办公模式。该交通事故调委会自2011年9月成立以来,受理案件371起,调解成功364起,已履行364起,7起正在调解中;调解标的2000余万元,履行率100%,为当事人减少诉讼及代理费用150余万元。
“低成本,高效率”是人民调解最突出的特点。在沁阳市还活跃着一个以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被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的爱心调解组织。据沁园办事处联盟社区的妇女主任郭丽琴介绍,爱心调解组织的调解员由一些热心调解工作、有一定政策法规知识水平的女法官、女律师、女干部和女心理咨询师组成,由市妇联统一组织培训,强化法律知识,传授矛盾调处技能。培训合格人员由市妇联颁发聘书和工作证,根据工作性质及就近原则分配到社区工作。
“原来都是群众围着办案民警转,搞不好还得上法院。如今有了爱心调解室,调解员水平高、态度好,没收我一分钱,来了一次就把我的问题处理了。我由衷地对他们表示感谢!”当事人刘金霞高兴地对记者说。
据了解,爱心调解工作自2013年5月开展以来,先后在13个乡镇(办事处)建立了60个爱心调解工作室示范点(包括市级的1个,乡镇办事处的13个,每个乡镇2个重点村街共26个,新型社区的20个),形成了市、乡、村三级调解工作网络格局,并招募280余名志愿者担任爱心调解员,真正做到组织、基地、人员三到位,确保了爱心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化解各类家庭矛盾纠纷40余起。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进一步拓宽调解覆盖面,化解特定行业和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沁阳市司法局局长陈国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