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为发挥社会法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我院将一部分纠纷引导到社会法庭进行处理,分流疏导,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该县法院副院长陈小伟说。
该县高村乡青年刘某与李某既是同乡又是同学。2013年4月28日是李某大喜的日子,李某邀请刘某前去帮忙。迎亲途中,正在车上放鞭炮的刘某突然从敞开的面包车后门摔下,致严重颅脑损伤。为抢救刘某,刘家借债支付了16万元的医疗费,李某承担了4.6万元的医疗费后,也无力再承担其后续治疗费。刘某决定起诉李某和面包车司机,为避免矛盾激化,该院开展诉前调解,从乡邻关系、同学情义等分析案情,最终两被告赔偿原告刘某8.9万元。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很受感动,将一面锦旗送到了修武县法院。
针对修武县云台山景区的特殊情况和日益突出的医患纠纷,修武县法院在原有社会法庭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成立了云台山特色社会法庭和医疗纠纷特色社会法庭。
在旅游高峰期,云台山特色社会法庭在景区设立巡回审判合议庭,现场接受咨询、受理立案、开庭审理、进行执行,保证游客不因矛盾滞留景区、不因纠纷影响心情。今年五一期间,该法庭现场裁判执结了一起两名外地游客之间因拥挤摔倒损坏财物引发的纠纷,从立案到执行,总共用了一个半小时。第二天回访时,败诉的一方反而感激巡回法庭的判决,称如果不是迅速解决了纠纷,不仅消耗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成本更高,也会影响游玩心情,得不偿失。国家旅游局有关领导到云台山景区调研时,详细了解这种做法后连连称赞,称在其调研的诸多景区里,修武的这种做法是第一家,开了全国的先河。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医患纠纷,今年年初,修武县法院专门成立了医疗特色社会法庭。该庭法官由威望高、医疗知识水平高、从事公益事业热情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社会人士担任,旨在充分利用民间力量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疗秩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诉讼之前。医疗特色社会法庭的成立,对于普通患者来说,节省了打官司的时间和诉讼费用;对于医疗机构来说,能够及时摆脱诉累,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上来,从根本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对促进医患和谐有着不小的作用。该庭成立半年来,法官们及时、高效、免费为老百姓在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共调解结案15件,涉案金额20余万元,调解结案率达100%,深受医患双方的好评。
一张化解社会矛盾的庞大网络已经无缝隙地覆盖修武县,化解了大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