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德义、郭长虹、田团营)沁阳市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严防涉农资金成为个别贪腐村官的“唐僧肉”,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年初以来,该院紧紧盯牢惠农资金流向,深入乡村企业明察暗访,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村干部鲍某在发放政府收储土地包青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私自修改个人承包土地数量的方式,将2.86万元包青款据为己有的贪污犯罪案件。随后,该院一鼓作气,顺藤摸瓜,及时查办了村官杜某将31万元土地补偿款用于个人炒股、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以及村官王某在土地补偿款上瞒天过海、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等,有力震慑了犯罪,避免群众利益遭受不法侵害。
同时,该院以案说法,用身边反面典型教育身边人。在公诉村官杜某的时候,该院组织全市50多名村干部参加现场庭审,进行警示教育;检察官深入乡村,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利用庙会等时机发放宣传材料,提高群众举报热情;发挥检察优势,帮助村组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惠农资金管理等,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