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凯明
近日,网友【随风而去】在网上发帖吐槽:停车难是我们小区面临的大问题。几年前刚入住小区时情况还好,可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变得很拥挤。尤其是近几个月,小区物业改变了地下停车位的收费方式,想给车找个停放的地方就更难了。
针对该网友所反映的情况,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在位于人民路与民主路交叉口的某小区,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该小区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每个车位价格在10万元左右。据一位物业人员介绍,他们出售的地下车位和房子是一样的,都有正规手续和票据。
在人民东路某小区,该小区的地下车库也是只卖不租,价格由原来的8万元一个,涨到如今的10余万元一个。当记者问及物业人员,车位为何只卖不租时,物业人员回答:“不清楚,这都是领导定的。”
采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对开发商对地下车库进行出售颇有争议,有的认为地下车库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不是开发商;有些业主则认为,地下车库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其有权进行销售或出租给业主。
一个地下车位就要10万元左右,而且只售不租,这是为何?地下车位可以随意买卖吗?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了解到,现在我市大部分高层住宅小区内都建有地下车库,属人防工程。这类人防工程都不能进行产权登记,按照“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人防工程的投资单位进行平时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物业公司将地下车库出售给业主,车主享受的也只是使用权而已。
地下车库只售不租,车主连连叫苦。地上车位虽然不要钱,却是“抢到为主”,更是令广大车主头疼。在丰收路某小区,一到晚上,整个小区划线的停车位全部占满。这些车位没有标号,一般是谁先到了谁先用,而那些回来晚的车主,只能被迫将车停在小区外的马路边。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我市很多小区目前都存在此类问题,小区内虽然有免费的停车位,但毕竟数量有限,无人管理,车位谁先抢到是谁的。物业管理人员对此也是束手无策。有不少车主表示出担忧:“小区内好歹有保安。若是抢不到车位,被迫将车停在马路边,车辆安全无法保证。”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虽然法律有规定,但现实情况却很难满足车主的需求。
我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建议,开发商在追求品质的同时,应该更多地考虑车主的停车需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如今买车位比买房子还紧张,如果能够将业主停车的问题妥善解决,房子的销售情况自然会更好。
对此,网友【秋风瑟瑟】建议,地下车位最好能够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给车主,这样可以合理利用资源,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若是地下车位卖不出去,与其造成资源浪费,倒不如以出租的方式给车主使用。
网友【红彤彤】说,现在私家车日益增多,而地上车位确实有限。希望政府或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提供更多的资源,方便车主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