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广东的章先生(化名)向现代快报爆料称,如皋市搬经镇某小学教师夏某某,近几年频频抄袭他人作品。将地名替换成自己所在地、拼凑优秀作品成文、删减压缩原文……之后署上自己名字,就拿去向全国各地征文比赛投稿,坐收名利。而夏某某自始至终没有一点悔改之意。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扛红旗打红灯:抄袭之风盛行与当前学术界的大环境有关,大环境不好,小气候也会受到影响,以致小学教师都想利用抄袭、篡改他人作品谋取名利。对于抄袭者来说,毫无代价的成本风险和微弱无力的道德谴责,已不能对其加以遏制。为此,我们必须加大惩罚力度,还原创应有的价值和纯净。
@小煜2009:夏某某作案频频,与我国法律对于著作权的保护不力和作者的维权意识不强有关。如果侵犯他人著作权,会让侵犯者身败名裂,估计夏某某万万不敢冒这个风险。
@悠然阿朵:为了名利,不顾礼义廉耻抄袭他人作品到处投稿,如此“为人师表”,难道不怕学生争相仿制?“文抄公”若教出一批“文抄生”,以后的文坛真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
@吉林萧春融:固然“文抄公”自身素质太差,但征文比赛评委的不作为也是让“文抄公”为所欲为的重要原因。只要评委们对每篇文章都习惯性地百度一下,或用相应的软件搜索一下,自然会找到文章抄袭段落的出处。征文比赛评委的不作为变相纵容了抄袭者。
@金卫www:他人的劳动成果被轻易窃取,“文抄公”在无形中削弱了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全社会都应该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让更多的原创作品展现在大家面前。
@在下小鲁:抄袭事件的发生,首先在于信息获取的方法太过简单,而著作保护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其次是抄袭的成本太低,即便被发现,最多只是被一家媒体封杀,而抄袭者还可以更改笔名继续“作案”。因此,打击抄袭者和抄袭行为,要在加强著作权保护的同时,提升抄袭成本,让抄袭者不敢抄,进而达到不会抄的目的。
@学苑范梦园:互联网时代,抄袭成风。由于“文抄公”对原著进行了改动,很多原创作者也没有版权保护意识,只能自认倒霉了!我本人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深知被抄袭者的心情,希望相关部门对抄袭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保护原创。
【下期话题】
练武维权为哪般?
燕郊东方御景小区地处北京、天津、河北交界,属“三不管地带”。该小区物业公司不合理收取停车费,不听取业主意见,乱堆杂物挤占消防通道,并雇请保安以暴力阻挠业主维权;业主则组队练拳,请来八卦掌师傅教推手,以壮声势。最终,保安队长因打人被拘,业主也成立业主委员会,从练武维权开始转向法制维权。对此,你怎么看?(参与热点话题讨论,请关注《焦作日报》官方微博:@焦作日报)
本报记者 麻 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