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和贵平、柳楠)为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上诉率,今年年初以来,解放区法院对案件实行“五评查”,力求案件“零差错”。截至目前,该院共评查案件1213起,纠正案卷问题16个。
案件合议庭自行初评。对于每起已结案件,首先由该案合议庭法官对案件从法律文书填写、送达、财产保全措施、法律文书用词等细节进行自行评查,经自查合格后,移交业务庭庭长进行全面评查。
庭长全面评查。对于移交上来的案卷,庭长对案件情况、法律适用条款、裁判文书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法官纠正。经全面评查合格后,由庭长在流程管理信息表上签字,移交审管办。
审管办专业评查。对于业务庭移交上来的案卷,审管办逐一进行评查,并实行一案一评查记录,一案一卡存档,把案卷中存在的问题一一登记,并与业务庭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及时补改。对于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经汇总归纳后写出情况分析及解决对策,向全院进行信息通报,以减少类似问题发生。
院党组随机抽案评查。每名党组成员每月随机从电脑中抽取10起案件进行再次评查,发现应查出而未查出问题的,要追究评查人员的责任,由院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审委会“把脉会诊”集体查。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信访等案件,该院审委会每月定期进行“把脉会诊”,集中对案件改判、发回重审、信访的原因进行探讨分析,确定过错责任,并给出指导性意见。